发布日期:2018-07-30点击次数:2039次
陕建发(2018) 205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企业:
为进-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现就考评相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凡是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按照《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开
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二、不涉及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资质类企业,考评主体根据企业申请,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对其实施无施工现场考评。
三、资质不分等级企业考评由所辖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神木市和府谷县建设管理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