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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加快推进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19-08-28点击次数:159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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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加快推进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现场观摩培训会精神,近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有关事项作出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各市(区)要按照“市级推动、县抓落实”的要求,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机制;迅速成立市(区)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推进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县(市、区)级政府落实好实施主体责任,做好任务落地、资金筹措使用等工作;乡镇政府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村委会负责组织动员村民,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按照《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优化布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因地制宜地选择或探索符合当地实际、技术可靠、经济适用、管理方便、操作简单、运行稳定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的治理模式。
  《通知》强调,各市(区)要加快设施建设,补齐工作短板,科学合理配置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以及处置设施。要对标对表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市县两级要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支持力度,并盘活社会资源,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施建设和运营,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序推进。同时,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治理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实现规范管理。
  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区)要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要设立投诉电话和信箱,指定专人负责,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整改,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省厅将继续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每季度末对各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必要时,对问题较多、进展缓慢的地市启动约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