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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印发《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方案》

发布日期:2019-09-12点击次数:148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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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印发《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近日,省住建厅印发《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全面排查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堵塞漏洞,防患未然,以坚决有力的措施确保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方案》明确,此次排查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包括全省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重点排查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危大工程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二是市政公用领域。包括全省市政公用行业,重点排查城市道路塌陷、井盖、道路桥梁安全防护设施,城市照明设施防触电、漏电,排水管网、检查井清疏,易涝积水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城市天然气和液化钢瓶等燃气设施,城市公园绿地设施,市政公用封闭或半封闭空间的安全作业等。
  《方案》要求,从即日起至9月30日,省、市、县住建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全面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县(区)住建部门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企业全面开展自查,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要认真梳理建设项目,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市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对所辖县(区)开展全面的现场督促检查,检查项目不少于项目总数的20%。各级主管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隐患大整治。
  根据《通知》,省住建厅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的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省住建厅要求,各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迅速摸清辖区内项目底数,抓好隐患整治,对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坚决予以查处,特别是对查出隐患不制定整改措施或不执行整改要求的企业或个人,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