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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省级重点扶持建筑业优势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30点击次数:547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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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发〔2019〕1105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我省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大对建筑业企业的培育力度,现将2019年度申报重点扶持建筑业优势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注册地在陕的建筑业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重点扶持企业:
  1.具有一级总承包资质且二级以上总承包资质不少于4项(含一级)、年度完成产值5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
  2.已取得12项施工总承包资质中任意4项二级总承包资质、年度完成产值1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
  3.年度产值高于上述指标的总承包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
  同时,申报企业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投诉举报被查处的情况。
  2.截止企业申报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等网站没有不良行为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
  3.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31日,严格执行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按时准确上报省住建厅建筑业企业快速月报、住建部建筑业企业月度报表,没有漏报、错报、不报等现象。
  二、申报程序
  1.相关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平台没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直接列入优势企业目录,不需要申报。省外优势企业在陕落户,或在陕设立独立法人的全资子公司;央企整体搬迁至陕西,或经重组在陕设立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在贫困县成立子公司,或二级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注册地变更到贫困县,且满足最低资质等级标准的建筑业企业,享受《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优势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政策扶持力度的通知》(陕建发〔2018〕393号)扶持政策。
  2.按照自愿原则,由建筑业企业向省住建厅直接提出申请。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应加强宣传,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可以统一、择优向省住建厅集中推荐当地建筑业企业。
  3.省住建厅通过一体化平台对企业的资质等级和数量、月度统计报表完成产值和缴税总额、实名制管理进行审核,企业上报省统计局的季度数据与省住建厅统计系统数据不一致的,不予认定。
  三、申报材料
  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的资质等级、人员信息、信用信息等企业基本情况,不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建筑业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的取消优势企业认定资格,并作为企业不良行为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布。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近三年来生产经营情况、市场拓展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情况、获奖或取得专利等,同时填写《省级重点扶持建筑业优势企业申请表》;
  2.企业获奖、受表彰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
  3.年度纳税材料、上报省统计局的季度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2019年5月20日前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住建厅建管办(联系电话:029-63915833),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