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等三项职业资格许可被取消
2016-04-22
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职业资格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精神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相关职业资格决定的通知》要求,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通知》。
据了解,《通知》涉及取消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3项水平评价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省住建厅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从国务院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开展与之相关的评价、认定、发证等工作,也不得以这类职业资格名义开展培训活动。其中,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取消后,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研究完善的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相关制度执行。(尚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