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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电子化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10点击次数:15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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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电子化的意见》的通知

陕建质发〔2019〕1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电子化的意见》(建办质函〔2019〕375号)转发你们,请按照住建部要求,结合省厅《关于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有关电子证书的通知》(陕建发〔2018〕341号)通知精神,对依法核发的电子证书予以认可,并指导企业和持证人员申请、使用电子证书。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8日